2025年高考在即
为净化考试招生环境
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
确保实现“平安高考”目标任务
5月26日
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
致全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
具体内容如下
致全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
2025年高考在即,为净化考试招生环境,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,确保实现“平安高考”目标任务,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:
一、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,夸大培训效果,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。
二、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、协助、参与、组织考试舞弊。
三、不得编造、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,制造教育焦虑,破坏考试招生秩序。
四、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“试题”“答案”“内部招生指标”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。
五、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高考试题,不得违规发布、传播高考真题原卷。
六、不得在考点、学校周边等组织招生宣传、发放宣传资料。
七、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“高考状元”“高考喜报”“高考升学率”“高分考生”,本机构“上榜率”“录取率”等;不得宣传、炒作考试试题和录取结果等;不得传播不良导向、恶意曲解高考综合改革政策。
八、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,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。
九、不得仿冒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、公众号等,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。
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,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
2025年5月26日
来源/青橙融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