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1日,合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金秀县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、三级调研员覃会川涉嫌犯受贿罪一案。

公诉机关指控,2008年至2023年,被告人覃会川利用担任金秀县长垌乡人民政府乡长、金秀县卫生计生监督局局长、金秀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、金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务便利,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相关人员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88.75万元,其中未遂75.02万元。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覃会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触犯了刑律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覃会川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覃会川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
庭审最后,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来源:合山市人民检察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