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1月27日,株洲市石峰区郭家塘村的村级账户上突然跳出了一条到账信息——转入40万元!这笔“沉睡”七年的集体资金终于“财归原主”了,村民直呼“心头大石落地了”!此前,这笔钱款去向不明,大家十分着急。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呢?请听报道《追回“沉睡”七年的借款》。
2023年9月至11月,石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井龙街道党工委及所辖郭家塘村、茅太新村、九郎山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。财务人员在翻看郭家塘村账本时,发现该村有一笔余额为40万元的应收款项长期挂账。
石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贺小华介绍:当时,看到这个往来款挂的明细账科目为现任村支书郭某某,觉得有点异常,一般不会出现由村支书直接借款的情况。我们马上要求财务人员追根溯源,查询借款发生时的凭证资料。
这笔应收款挂了7年,钱去哪儿了呢?
凭证资料显示,2017年8月,村里为发展集体经济,通过村民大会同意,把40万借给村办企业,作为企业承接工程项目的启动资金,待工程完工结算后还本付息。可蹊跷的是,彼时,村办企业竟连工商注册都没有完成,暂无工程施工资质,也未开设银行账户,借来的资金直接流向了挂靠的湖南华骐建设有限公司。挂账明细科目显示,预付工程款给该村时任出纳,也就是现任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郭某某。
在随后召开的村民小组长座谈会上,一提起这40万,现场瞬间沸腾了,去向不明的钱款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贺小华说:当时,小组长们提到前几年村里借出去40万元,情绪很激动,说那是村集体的资金,借出去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归还,他们也多次催村委会把钱要回来,但是一直没有效果。他们希望巡察组能想办法,帮村里把这笔钱追回来。
集体资金关乎每家每户,必须弄清楚,给村民一个交代。
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,对该问题进行了研判,并走访了村两委班子、涉及的集体企业和挂靠公司,翻阅了相关财务凭证,抽丝剥茧梳理了这笔钱的来龙去脉以及背后存在的问题。
石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贺小华介绍,经核实,原来,资金出借后,郭家塘村历届村两委班子存在履职缺位问题,导致这笔40万元的借款长期未收回。
贺小华:经手办理这笔借款的村干部,在集体企业工商注册停滞情况下,既没有及时终止借款行为,也没有考虑借款是否能收回的问题;后续接任的村干部存在“新官不理旧账”思想,对长达7年的应收账款,没有采取有效催收措施,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风险。
针对该农村集体“三资”领域突出问题,巡察组迅速向石峰区纪委监委移交了问题线索,该区纪委监委立即启动班子成员挂牌督办机制。井龙街道党工委同步成立专项工作组,组织工程资料复核、结算审计推进及资金催缴工作;街道纪工委通过调取银行流水、核查账目、约谈相关人员等方式,开展初核,捋清时间轴,重点查证多任村干部在资金监管中的不作为、慢作为问题。
井龙街道纪工委书记潘纾寒介绍:前任村干部表示,当时,只想着先把村里的事做好,规矩意识还是不够到位;后来接任的村干部,自身意识不强,没有主动作为,及时去催交这笔应收账款,导致这笔钱长期去向不明。
最终,对郭某某等4人党纪立案,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、3人党内警告处分,以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效应。
去年10月,石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井龙街道下发整改督办函,要求限期完成整改。经多方协调推进,今年1月,拖欠七年的40万元集体资金全额归还村账户,解除了村民多年的“心病”。
井龙街道纪工委书记潘纾寒:农村集体“三资”是农村经济发展的“压舱石”,既要保持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,又要筑牢风险防控的“制度铁笼”。
为深化以案促治,石峰区纪委监委指导井龙街道开展专题警示教育,通过案情通报会等形式,重点整治“在位不担当、换届不交账”的作风顽疾。同时,同步推动出台《村(社区)账街道代管财务管理办法》,通过建立“村财街管”机制强化资金监管,规范审批流程,从源头防范类似问题发生。
石峰区纪委常委、区委巡察办主任陈江表示: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加大“纪巡联动”力度,深化农村集体“三资”专项整治,确保每一分钱、每一项资产、每一份资源都“管得住”“用得好”。
稿件来源:《清风侠在路上》
通讯员:汤英
审核:晨光、钟林、李浩